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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不燒也能成資源 臺中市推動友善農田循環利用

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水稻收割後剩餘的稻草若能妥善處理,將不再只是農業廢棄物,而是改善土壤
、守護環境的重要資源。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稻草回歸農田有助於增加土壤
有機質、提升地力,也能減少化學肥料使用,讓農業生產往更友善環境、永續的
方向發展。
部分農友過去為求便利,以露天燃燒方式處理稻草,但燃燒過程會產生煙霧與
懸浮微粒,影響空氣品質並造成道路視線不良,危及用路安全,若火勢延燒,更
可能釀成田間或山林火災。另一方面,稻草若未經適當處理直接浸水掩埋,在缺
氧環境下產生甲烷,增加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妥善處理稻草是兼顧農業生產、環
境品質與公共安全的重要課題。
為協助農友降低處理成本,農業局持續推動相關輔導措施,農友如將稻草剪段
回填或捆紮集運再利用,可依「臺中市補助農民辦理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
」申請補助,每公頃補助1,000元。此外,農業局也配合農業部農糧署及環境部推
動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施用措施,鼓勵農友使用國產有機質肥料加速稻草分
解並改善土壤環境,每公斤補助5元,每公頃施用200公斤,換算每公頃可補助
1,000元。兩項措施合計,每公頃最高可獲補助2,000元。
露天燃燒稻草、樹枝或枯葉不僅影響環境,也會受罰,若經環保機關查獲違
規燃燒,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已
申領稻草妥善處理補助者,也將追回相關補助款。農業局進一步說明,依「綠色
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同一田區若累計收到2次露天燃燒書面通知,自第
2次耕作期起算,1年內不得申報公糧、契作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補助。農友切
勿因一時方便而影響後續補助資格。
115年度「臺中市補助農民辦理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已開放申報,第
1期作受理至7月31日止,農友可向種稻所在地區農會提出申請,共同以不焚燒、
再利用的方式,讓稻草成為農田永續經營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