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而且,一毛錢罰款都不用交。
高雄這位神祕YouTuber的「極限操作」,直接給全台上了一堂避稅大師課。
高雄左營稽徵所最近碰到一個破紀錄的大案子。一名神秘網紅直播主(官方化名甲君),靠著授權境外平台YouTube播放廣告與付費內容,平均每個月爽領38.9萬元,18個月累積進帳高達700萬,直接創下該局相關案件的最高金額。
眼看針對新興產業的查稅風頭越來越緊,這位甲君看準了官方給出的「繳稅輔導期」,趕在6月底前、也就是被人檢舉或國稅局上門查水表之前,踩著死線衝去自首補辦稅籍登記。
本來外界猛搖算盤,想說700萬算上5%營業稅,隨便也要吐個35萬出來吧?
結果人家有備而來,靠著兩個關鍵動作,硬生生把帳單砍到剩15萬(含利息):
第一招「流量分流」:國稅局認定,網紅的分潤要看「觀眾所在地」。只有台灣觀眾看影片產生的分潤要繳5%,如果是外國觀眾看的,屬於「外銷勞務」,稅率直接是0%!
第二招「黃金時間點」:只要在調查人員動手前主動補報,就符合《稅捐稽徵法》的免罰條款。最高原本要罰漏稅金額1倍的裁罰直接歸零,當場又合法省下一筆15萬。
其實依照現行法規,透過網路銷售勞務每月達5萬元(賣貨達10萬)就達到起徵點,要繳1%營業稅;要是月營業額飆破20萬大關,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開發票並按5%報繳。
看看人家這波教科書等級的壓線操作,不僅懂賺錢,更懂法規。對比我們一般上班族,薪水連過一手都不行,發薪日直接被扣好扣滿,這波合法省下幾十萬的「自首大戲」,你覺得算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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