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一、 本署日前接獲情資得知雲林縣北港鎮某里長候選人蔡○○涉有賄選情事,本署林秀敏檢察長甚為重視,旋即指派黃書晴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昨日(24日)由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內政部移民署雲林及新北專勤隊、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搜索該里長候選人及蔡姓樁腳住處共2處,並扣得手工肥皂、帳冊及核銷收據等物,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40人到案說明。
二、 經查,本案蔡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於民國115年7月3日,假藉舉辦里民慶生聯誼活動名義,以發送每人一盒生日蛋糕之方式,贈送具有經濟效益及實用性之財物給具有投票權之里民,作為賄選之對價;115年7月25日,蔡姓候選人又以招待旅遊及旅途中發送精油手工肥皂之方式,對具有投票權之里民補貼旅費之不正利益並贈送具實用性之生活用品,作為賄選之對價。本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收受賄賂之選民及證人均請回。
三、 本署嚴正呼籲,公職人員選舉之公平性影響民主憲政甚鉅,候選人及競選團隊不得提供任何具經濟價值之財物作為賄選對價,亦切勿試圖以補貼旅費、餐費等方式動搖投票權人之意志,本署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決心,與警、調、廉、移等機關密切合作,嚴查各類賄選及妨害選舉行為,共同守護選舉制度之公平。民眾若知悉有賄選情事,請撥打法務部24小時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一對一LINE檢舉聊天室QR-Code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個人資料均會嚴加保密,共同維護民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