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去診所看減重,拿到的卻不是減肥藥?
台中北區一間主打醫美減重的診所,近期遭到檢方起訴。因為院長開給減肥病患的,並非衛福部核准的減肥藥,而是抗憂鬱藥物「百憂解」。
根據新北地檢署的調查,新北一名陳姓女子從2017年開始,長期跨縣市到台中這間診所看診。病歷上記載的症狀只有便秘與腸胃不適,從未被診斷出患有憂鬱症、暴食症或強迫症。
檢方指出,劉姓院長採用的是「適應症外使用」(Off-label use)的治療手段,主要是利用該藥物會抑制食慾的副作用來達到減肥目的。然而檢察官認為,在病患長期的就診期間,院方僅安排過4次抽血檢驗肝腎指數,疏於密切監測用藥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
看似尋常的療程,在2024年10月26日晚間發生劇變。陳女與丈夫在家中用餐到一半時突然向後倒地,雖然家屬第一時間通報119送醫急救,最終仍因藥物中毒引發缺氧性腦病變,於同年11月2日宣告不治。
後續經過藥害救濟基金會審議,認定這起休克事件與使用該藥物有關,且該藥物核准的適應症並不包含本案的治療目的。目前,新北地檢署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這名劉姓院長起訴。
醫病關係就像是一場信任接力,病患走進診所,通常是把專業判斷全權交給醫師。把 A 藥拿來治 B 症狀的作法在醫療界固然存在,但這就像是拿切菜的刀去當開山刀,伴隨而來的便是需要緊盯的未知風險。
如今案件進入司法起訴階段,醫療常規的界線與監測責任究竟該如何劃分,這起案件最後會怎麼收場,大家怎麼看? #插花編
(圖/翻攝自Google Ma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