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涉嫌賄選情資,隨即指派檢察官柯文綾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及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展開深入調查。專案小組於昨(29)日通知被告2人及證人20餘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已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縣中埔鄉某村劉姓村長為求競選連任,於民國115年7月間,與地方某俱樂部郭姓會長,以新臺幣1萬5千元,席開3桌宴請該村選民,並於席間尋求投票支持,更向出席選民及未出席之部分選民發放價值450元之香腸禮盒。被告2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