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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月大的香香(化名),保姆家受重傷成「中度身心障礙」 沒有監視器的托育制度,孩子安全在哪??

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臺中市海線地區一對夫妻,夫從事科技資訊業(竹科工程師),妻從事護理業(教學醫院護理師),二人因工作繁忙,而將出生僅五個月的女兒「香香」(化名)交由居住於同一社區大樓,不同樓層之Z姓保姆托育。交付前香香狀態良好,交付後2個小時,香香陷入昏迷、急救,現領有身心障礙中度證明。檢察官卻以托育場所無監視器畫面,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香香父母向台中高分檢聲請再議也遭駁回,使香香父母難以接受,並希望民眾可以關注政府推動「居家保姆強制裝設監視器」之修法。

新聞內容重點事項

一、案發時間線:父母眼中的那兩小時

  • 113 6 3 日起
    香香父親將香香自113年6月3日起托育予Z姓保姆,托育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早上 7 點至下午 5 點(7 月起延長至 6 點)。
  • 113 7 5 日(案發當日)

上午0614

香香母拍攝香香當下照片與香香父親分享。由照片可以看出香香氣色紅潤、無哭鬧、狀態良好。

(證據:照片1)

  • 07:00

香香母親抱著香香搭電梯抵達Z姓保姆家。

(證據:電梯監視器截圖)

  •  07:16
    香香母親於 7:16 搭乘電梯離開,前往醫院上班。
    (證據:電梯監視器截圖)
  • 08:50
    Z姓保姆帶著另一名 1~2 歲幼童外出購買早餐,將香香獨自留在托育場所(違規)
    (證據:電梯監視器截圖)
  • 09:11
    Z姓保姆致電香香母親,稱香香陷入昏迷狀態,請香香母親趕快前往保姆家接走孩子。
    保姆第一時間未撥打 119叫救護車(專業度不oK
    (證據:保姆自述)
  • 09:16
    香香的祖母趕往Z姓保姆家,抱著已呈現昏迷的香香搭乘電梯離開,直接送往童綜合醫院急診。
    (證據:電梯監視器截圖)
  • 0932-1115

童綜合醫院進行緊急開顱手術,將顱骨切除、血塊移除、腦室外引流管及顱內壓監測器置入,住進加護病房。

(證據:童綜合醫院診斷書、開腦照片2、包裹紗布照片3)

  • 香香被診斷為:腦部硬膜下出血、腦腫、中線偏移、顱內壓升高、癲癇、水腦、右眼視網膜出血 。(證據:童綜合醫院診斷書、中國醫大兒少保護中心評估)這些傷勢,讓原本健康的五個月大嬰兒,從此成為中度身心障礙者。(證據:身心障礙證明)

二、案件背景:父母心中永遠的疑問

  • 07:16 — 0910 此段時間香香全程應由保姆保護照顧。此段期間發生何事,導致香香受有這麼嚴重的傷勢?但因保姆家無監視器,無從得知。
  • 檢察官也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因無監視器、無直接證據,無法確認保姆是否曾讓香香從高處墜落或遭受不當搖晃,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這叫身為香香父母的我們情何以堪,我們必須向社會說明卷證中幾個關鍵事實。

三、關鍵事實:

  • Z姓保姆「40 公分以下跌落」的說法,測謊未通過:
  • 中區測謊中心鑑定報告顯示Z姓保姆讓香香自高處墜落:Z姓保姆堅稱香香只是從「40 公分高的沙發」滑落。但測謊結果顯示保姆在回答「是否讓孩子從 40 公分以上高處掉落」時,呈現不實反應
  • 測謊報告:「受測人對『你有沒有讓她從高處(40 公分以上)掉落?』呈不實反應。」(證物:不起訴處分書、中區測謊中心鑑定報告)
  • 醫療專家也指出,40 公分跌落不可能造成如此嚴重的腦傷。香香的傷勢更符合「受虐性腦傷」的典型表現 。(硬膜下出血、腦水腫、視網膜出血)(證物:中國醫大兒少保護中心評估)因此這些都讓我們無法接受「只是從沙發滑落」的說法。
  • 保姆多次「單獨留滯幼童」的紀錄:

保姆不只在案發當天離開托育場所,在113/3/18:Z姓保姆下樓托育女嬰,將過往托育的男童獨自留在家中。113/7/4:Z姓保姆為倒垃圾,將香香獨自留在家中。113/7/5(案發日):Z姓保姆外出買早餐,再次將香香自留在家中(證物: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所以這不是偶發,而是Z姓保姆慣性違反托育保護義務

  • Z姓保姆看到香香昏迷卻未立即送醫,反而先打電話給家長:
  • 保姆發現香香重大異常後,沒有先撥打 119反而先打給母親,要求家屬自行前往接走孩子,期間甚至曾「拍打、搖晃」孩子試圖喚醒。(證物:Z姓保姆供述)
  • 但是為香香開刀的醫師指出:「嬰兒腦部缺氧 10~15 秒就會失去意識,4 分鐘開始腦細胞受損,10 分鐘可能造成不可逆傷害。」保姆的延誤,讓我們痛心不已

四、父母的心聲:我們不是要怪罪誰,而是要找出真相:

我們尊重檢察官的專業,也理解在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事實難以還原。

但我們無法接受的是

  • 孩子在保姆家受重傷。
  • 保姆的說法與測謊不符。
  • 保姆有多次單獨留滯幼童的紀錄。
  • 孩子如今成為中度身心障礙者。
  • 卻因為沒有監視器,真相可能永遠無法查明?

我們沒有要攻擊檢察官,而是要指出制度的漏洞,讓真相永遠無法被看見。

五、制度問題:為什麼托育中心要裝監視器,居家保姆卻不用?

依照現行法規:

托育中心(收托 5 名以上幼童) 必須依《托育中心監視器錄影設備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裝設監視器。

但是居家保姆(收托 14 名幼童) 完全沒有強制裝設監視器的規定。

香香的Z姓保姆收托 3 名幼童,因此不屬於「托育中心」,也就不需要裝監視器。

這個制度漏洞,讓我們的孩子在無監視、無證據的環境中受傷,而司法也因此無法查明真相。

六、過去曾有人推動修法,但因參與人數不足而失敗,我們訴求,為了所有孩子,不只是香香,請政府修法: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曾有民眾提出「強制居家保姆裝設監視器」,但因為參與人數不足,提案未能進入審議。另外「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也只有規定托育機構應該裝設監視器錄影設備,居家托育仍然被排除在外,因此不論過去還是未來,居家托育的保姆都沒有設置監視設備的義務。如今,我們的孩子成為制度漏洞下的受害者。今天是我們家的孩子,明天呢?是誰家的孩子要受害?我們希望藉由這起事件,再次向政府與社會提出訴求:

  • 修法:強制居家托育場所裝設監視器,這不是為了監控保姆,而是為了保護孩子、保護保姆、保護每一個家庭。
  • 建立托育事故調查制度,不能因為「沒有監視器」就讓案件無法詳細查明, 政府若要鼓勵生育,就必須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連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誰!敢生小孩呢?

、結語:香香的傷,不該只是我們家的痛:

我們的孩子,如今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

她才五個月大。

她本來應該健康長大、學走路、學說話、上幼兒園。

但在那兩小時內,她的人生被改變了。

她小小的身體,經歷了好多次重大手術,身上插滿管子,我們心疼不已。(照片3)

我們希望社會能看見這個制度漏洞,
希望政府能正視托育安全,
希望沒有下一個孩子,
在無監視、無證據的黑暗角落裡受傷。

香香的傷,不該只是我們家的痛。
這是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孩子,都可能面臨的風險。

我們願意站出來,不是為了仇恨,
而是為了改革、為了真相、為了所有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