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勞工孕產假考績爭議已立案調查 中市勞工局:如查有違法依法裁處
勞工局表示,該名勞工主張因請安胎假及產假遭公司考績評列乙等,先前已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目前全案正依法調查中,如查有違法情事,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就疑涉職場性騷擾部分,當事人曾來電詢問,勞工局已向其說明相關申訴程序及權益,目前尚未接獲正式申訴,後續如接獲,將依法啟動調查,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指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職場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採行避免申訴人再受性騷擾之措施、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服務、進行性騷擾事件調查,以及對行為人為適當懲戒或處理;事業單位如違反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