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台中市西區東譽法律事務所最近接到一起法律扶助案件,係關於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醫療糾紛事件。起因為:我方當事人(年約30歲)於115年3月份間,因為胸背疼痛前往彰化基督教醫員林分院診治,當時除胸背疼痛外皆無其他問題,幾天後,我方當事人因疼痛未減,所以在該分院接受磁振造影,因顯示有硬腦膜外血腫,經該院醫師建議,便緊急轉診到彰化基督教醫院總院進行清除及減壓手術,並進入到加護病房;經清除及減壓手術後,我方當事人行動雖稍有不便,但是手腳都還可以自由活動,後續因為彰基醫院基於便於治療之故,以束帶將我方當事人手腳暫時限制,但卻沒有按醫療工作常規及護理原則進行每2小時翻身,導致我方當事人產生嚴重壓瘡,於115年4月14日更已急速惡化成「基部被腐肉或焦痂遮蔽而無法確認潰瘍深度之不可分級壓瘡傷口(壓瘡潰爛至脊骨)」,雖後續主治醫師有進行緊急清創手術,但因為壓瘡位置在尾椎,且清創深度過大,致使我方當事人脊髓神經壞死,下半身已無知覺。彰基醫院原先承諾會全權治療我方當事人,但最近開始以各種理由要求我方當事人辦理出院,我方當事人之父母,對於彰基醫院的處理態度前後不一,且說法反覆,似有推卸責任之虞,故想求助各位媒體朋友幫忙,憫其父老子幼,為其爭取及保全後續之醫療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