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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認定霸凌成立,法院判決卻大逆轉?

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學校認定霸凌成立,法院判決卻大逆轉?」
當年引發高度關注的高中師生衝突案
歷經三年波折,最新刑事判決出爐了⚖️

回顧這起發生在台中豐原高中的案件,高二學生小宇(化名)當時在校內面臨頻繁記過與搜查書包等狀況,親師生關係相當緊繃。2023年2月,小宇不幸過世。

根據後續的行政調查,前教官曾多次在同學面前對小宇使用「偏激言論」與「情緒性字眼」,並透過廣播等方式讓同學認為他是問題人物。這部分在2024年已被相關單位認定為「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確認師對生霸凌成立。

不過,當家屬將案件推進到刑事訴訟,局面出現了變化。

小宇的父親對前教官提出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檢察官與法官在審理後指出,雖然前教官的行為明顯不當,但經過檢視,目前的證據並不符合刑法上「公然侮辱」與「凌虐」的嚴格構成要件。歷經檢方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後,台中地院於8月12日因證據不足,判決前教官無罪。

面對這個結果,小宇的父親發布聲明表達了看法,除了感謝願意出庭作證的同學,也坦言「可能準備的內容不足以說服法官」。同時他也提出一個視角:「法官似乎忽略了教官與學生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這在校園中足以深深影響學生。」至於後續是否上訴,仍在討論中。

這整個發展看下來,真的是非常典型的「現實落差」。就像日常生活中很多糾紛,在公司或學校的內部規範裡明明已經「違規吃紅牌」了,但一進到法院,面對法條上一字一句的嚴格審查,常常會得出完全不同的判讀結果。行政認定跟司法判決的平行時空,確實充滿戲劇張力。

從霸凌成立到刑事無罪,中間經歷了許多波折。這起引發各界討論的校園案件最後會怎麼收場,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