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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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嘉檢破獲竹崎鄉村長賄選 檢聲押禁見

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徐鈺婷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竹崎分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嘉義縣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偵辦嘉義縣竹崎鄉某村村長候選人涉嫌買票案。經專案小組於民國115年10月19日通知被告王陳○○及選民19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被告,認定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被告為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嘉義縣竹崎鄉某村村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竟基於行賄犯意,於115年9月至10月間,先後至多名選民住處,分別交付新臺幣(下同)3,000元至20,000元不等之現金及禮品,要求收受者及其家人於本屆村長選舉時投票支持。

嘉義地檢署呼籲,乾淨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以買票賄選方式當選者,日後勢必利用職務圖謀不法利益,嚴重腐蝕民主基根。本署將持續結合警、調、移民等司法警察力量全力查察賄選,嚴懲不法,同時也呼籲廣大民眾切勿收賄觸法,若發現有任何買票或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共同維護公平、公正之選舉環境。